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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重點:
                  復習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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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月廣東自考考試有關事項安排!

                  2022-12-06 09:44:55   來源:其它    點擊:   
                  自考在線學習 +問答
                     


                    廣東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于1月7日至8日舉行。報名報考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考生如有疑問可咨詢【專業老師】或加入【考生交流群】,下載附件移至結尾。

                    一、打印準考證

                    考生須在考試前10天內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上將載明考生參加當次各科考試的座位信息。準考證用普通A4紙打印,嚴禁偽造、變造或擅自涂改,嚴禁在準考證正反面做任何標記。請考生在上述時段內及時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向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

                    二、參加考試注意事項

                    (一)所有考生均須憑網上自行打印的當次考試的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含臨時身份證、公安機關出具的用于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不含電子身份證;軍人、港澳和臺灣同胞、海外僑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記的對應證件)、“粵康碼”綠碼及健康信息申報表參加考試。

                    (二)所有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廣東省2023年1月自學考試疫情防控考生須知(附件4),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和要求??记?天考生應每天在“粵康碼”中如實申報個人健康情況,如實填寫考前8天個人健康信息申報表(詳見附件4),并在接受考前檢查時向考點工作人員提供??忌[瞞身體異常情況,提供虛假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考生應佩戴一次性醫用或以上級別口罩參加考試,按照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和考點的要求,主動配合做好人臉識別技術和人工比對身份證檢查的身份核驗工作??忌鷳目键c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點內隨意走動,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考試結束后迅速離開考點,不聚集。

                    (四)考生在考試期間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應立即向考點工作人員報告。

                    (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規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證明材料??荚嚨囊咔榉揽貙⒏鶕碌囊筮M行動態管理,請考生在考前密切關注省教育考試院的官網、官微以及各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發布的信息。

                    三、成績公布與復核申請

                    (一)成績公布

                    本次考試成績預計在2023年3月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合格成績,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詢全部考試成績,具體安排請留意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相關信息。

                    (二)成績復查申請

                    1.申請復查程序??忌鐚Ρ救四晨瞥煽冇挟愖h的,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向參加考試所在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成績復查申請。各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在當次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以內安排具體受理時間和地點,請考生密切關注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公布的通知要求,過后不再受理成績復查申請。成績復查僅限于復查答題有無漏評、漏記分、錯記分、加錯分,評分標準、評分細則以及對答題評分寬嚴有異議等問題不在復查范圍之內。

                    2.復查結果告知。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專人進行試卷復查后,復核結果將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知考生,對復查后發現分數有誤的還將書面通知考生(按報考時考生確認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請的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復查結果。

                    四、違規處理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嚴肅處理違紀作弊考生,并如實將相關信息記入誠信檔案,涉嫌組織作弊、替考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廣大考生務必誠信應考。

                    考試違規處理事先告知書和違規處理決定書將按照當次報考時考生確認的聯系手機和通信地址郵寄??忌部稍诔煽児己?,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違規處理的相關情況。

                    五、其他

                    (一)根據《關于調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學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8〕352號),我省自學考試收費標準為每科37元。

                    (二)殘疾考生參加自學考試需考試機構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便利的,應在報考課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向當地市考辦提出正式書面申請,報考結束后不予受理。

                    (三)報名報考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直接向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附件5)。其他未盡事宜,請考生密切關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微、官網及各地自學考試辦公室發布的相關訊息。

                    附件:

                    1.廣東省2023年1月自學考試疫情防控考生須知

                    2.各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官網、公眾號及咨詢電話一覽表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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